服務專線
02-7729-4336
公司簡介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專業證照
影音專區
服務據點
國情介紹
菲律賓國情
印尼國情
泰國國情
越南國情
外籍勞工
家庭類外勞
事業類外勞
外勞管理
主管機關業務
下載區
線上選工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首頁
公司簡介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專業證照
影音專區
服務據點
加入我們
加入LINE
Facebook
痞客邦
YouTube
移工未配合居家檢疫 可廢止雇主聘僱許可、管制2年不能申請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有中港澳旅遊史或經中港澳轉機入台的旅客需居家檢疫14天;經中港澳入境台灣的外籍移工,亦須依防疫規定進行居家檢疫,若未配合,雇主必須擔負責任,除處以最高30萬元罰鍰外,並可廢止許可且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針對該波疫情影響移工申請講述3個常見QA。「經中港澳入境移工,居家檢疫作為有哪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經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應依防疫規定進行居家檢疫,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檢疫地點或就醫,在檢疫期間不能外出或工作,建議雇主安排直航或由其他地點轉機入境台灣。
「移工入國後3天內應做健康檢查,若因轉機居家檢疫14天,未能完成健康檢查怎麼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回應,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可以在居家檢疫14天的隔天起3個工作天內完成健康檢查。
「若移工未配合居家檢疫,有法律上的責任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雇主或委任仲介也需擔負責任,因為其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廢止許可,且管制2年不能再提出移工申請。
資料來源:
https://ec.ltn.com.tw
回前頁
好幫手 105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53-7號(3樓A) TEL:(02)7729-4336 FAX:(02)2721-9993
好幫手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 by : IDEASOFT